为保证南校区建设顺利进行,保质保量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任务,基建处对南校区建设施工做出如下要求:
第一, 每个项目指派一名项目负责人,项目负责人要积极与管理公司、监理、造价公司和施工单位加强联系,解决现场施工及变更等相关事宜,保证工程顺利进行,保证学校利益不受损失。
第二, 项目负责人每周要保证至少五天要到施工现场进行督察,每次督察都要保证检查全面,不漏死角。在涉及进料、取样、检测、隐蔽工程、设计施工变更等关键点都要在现场进行确认。
第三, 办公室人员负责基建处全体人员的考勤工作,基建档案管理、招标文件、合同的管理,水电费缴纳,与管理公司、监理公司、造价公司、律师和施工单位等相互协调事宜。
第四, 基建处副处长负责一期工程收尾结算工作。
第五, 基建处处长负责二期建设现场施工全面管理工作。